11月20國際兒童人權日隨著「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」漫步而來,12月札記出刊後,12月10國際人權日也緊接上場。在兩個人權日之間催生出來的札記,談得當然是人權。
天賦人權已是課本都會教的基本常識,前人之所以要喊出天賦人權,正是因為人權會一再地遭到迫害。談人權,便不可能不談迫害。這一期,我們從二個「迫害」來看見兒童人權的處境。
先講大家都同意的迫害——師對生性侵。很多人以為狼師是個人的問題,但師對生性侵案總是有多位受害者,加害時間常長達十數年或數十年,明顯有結構性問題;這次台中資優班狼師案更讓我們看到,升學主義助長暴力、威權與控制,成為狼師隱身的符咒。這不是個案,而是教育迫切需要的轉型正義,詳見《名師到狼師》系列。
校園性侵案裡,被侵犯的學生沒有不發聲,但大人往往選擇不聽,我們的社會要兒童「有耳無嘴」,這是我們想談的第二個迫害。你可能會想:不過是個俚語俗諺,有那麼嚴重嗎?
今年人本執行了國家人權委員「國中小兒童權利及相關教育法規落實現況問卷調查」,問卷結果顯示:有三成小學生看過或受過體罰、有五成的國中生學校還有髮式規定、有七成學生表示學校沒教過如果遇到不合理對待可以怎麼辦。有學校班級代表等制度淪為「假民主」,有學生要表達意見時一再遭受阻
礙...在兒童權利公約的國際審查會議上,當兒少代表們衝上台抗議時,司儀立即的反應是請他們下台。台灣兒童表意權的真相與困境,詳見特別企畫《囝仔人有耳無嘴?》系列。
在一個普遍認為囝仔人有耳無嘴的社會,小孩可以說話是成人的恩賜,這恩賜成人隨時可以取消,後果就是,成人習慣在孩子面前關上耳朵,不只聽不到小孩的意見,連呼救的聲音也聽不到——這個後果沒有人想要。
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明確表達應保障兒童表意權、保障兒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,以及,要免受歧視、有隱私、有休息︙而要真正落實兒童權利,改變校園文化都是第一步,也是最重要的一步。